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我市印发了盐河、古淮河、清安河和大口子等4个河湖在内的第一批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
生态水位保障事关水资源管控和优化配置、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也是地区间涉水事务协调的基本依据之一。《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水位保障原则,即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生态优先、优化配置;合理可行、科学调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定了生态水位保障目标、生态水位监测预警、生态水位保障管理措施、责任主体及考核要求、保障措施等。

今后,我市将按照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合理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明确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管控责任及相应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有效落实。同时,河湖生态水位保障工作将纳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健全生态流量考核体系,加大河湖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情况,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年度考核,确保河湖生态系统功能有效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责任编辑: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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