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芹 薛君慧
本报讯 近年来,涟水农开局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全和资金安全。该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县级按规定程序实行竣工验收后,还必须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项目所在乡镇等提供的施工和竣工图、项目变更文件、监理资料、工程定点定位表及县级验收记录等档案资料,采取实地踏勘、计算、核对、询问等审计方法,察看项目工程“图、表、实”一致性,由审计部门对已完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县财政局最终以决算审计报告为依据,结算工程价款,此举有效地杜绝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