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倩
本报讯 5月9日,一起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毒鸭血”案在淮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周飞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倪某在淮阴区王营镇某小区生产鸭血制品过程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物质甲醛并进行销售,共获利一万多元,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控辩双方对涉案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审判长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在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陈述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出争议焦点,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总结陈述、合议庭合议等环节,合议庭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倪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是2017年以来淮阴区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办案,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纷纷为此次庭审工作点赞。“从老百姓的角度看,法院和检察院领导同时出庭更具有说服力,也让更多的老百姓更加真切的体会到司法的权威。”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说。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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