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光
本报讯 近日,洪泽区教育局召开专项会议,阐明阳光扶贫意义,并严肃工作纪律。
该局明确了参加阳光扶贫工作责任人,即局机关在编人员、学校副校级以上干部、幼儿园正职园长。明确了督查责任,对阳光扶贫工作采用三级督查:学校纪检委员督查本校领导;教育局科室负责人督查本科室人员及科室联系学校(幼儿园);教育局监察室负责督查各科室及联系学校的本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要求各帮扶责任人务必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限时完成四项工作,即下载安装阳光扶贫APP;入户签到、定位提交;采集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及时提交,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今后将扶贫对象常记心中,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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