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磊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盱眙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盱眙县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6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14180元提高到15345元;分散供养对象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6648元提高到7248元;集中对象供养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7448元提高到8048元。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