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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产城人文”融合发展新样板

 

  ■记者 唐筱葳 通讯员 何涛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如何让散落古楚大地的一些潜力小城镇,化身吸纳资源的“海绵”,在融合发展中逐步发展成为产业上“特而强”、功能上“聚而和”、形态上“精而美”的全新平台?

  日前,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关于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出台。“意见”提出了立足“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原则,打造产城(镇)融合发展新样板的淮安特色小镇建设路径,向世人展示了淮安特色小镇建设的美好愿景。

  创建目标——

  多项指标彰显决心

  到2020年,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宜业宜居宜游,兼具历史记忆、地域特色与个性特点的特色小镇,力争培育创建省级特色小镇8个左右、国家级特色小镇5个左右……“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无疑是对淮安特色小镇远景的最直观表述。

  早在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全市空间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中,对淮安特色小镇功能定位已有了清晰概念和布局。市委七届三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姚晓东明确要求,“支持每个县区试点打造1个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小镇”。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区上报筛选10个产业和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列入2017年市级支持培育名单,龙虾小镇已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河工风情小镇等3个小镇已列入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名单,缘来小镇等3个小镇上报省发改委作为省级产业类小镇培育名单。

  “意见”明确,淮安特色小镇培育创建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统筹特色田园乡村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产城(镇)融合发展新样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创建分类——

  七大产业体现特色

  特色小镇是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集聚高端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以及旅游风景区的“非镇非区”创新创业平台与发展空间平台,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

  “意见”指出,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重点要聚焦高端和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旅游风情、历史经典等七大产业类。高端和先进制造小镇,主要为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新能源和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小镇,主要为光电子、应用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信息终端制造和云服务,下一代通信网络,先进传感和物联网技术等;创意创业小镇,主要为文化创意、科技教育、电子商务,或是服务实体企业、满足居民需求的新金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平台;健康养老小镇,主要为健康或养老领域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或信息传播,如医疗服务、医药保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现代农业小镇,主要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兼具生态保护、休闲观光、农业科普、文明传承等功能的高科技农业、高效园艺、畜牧生态健康养殖、龙虾等特色水产等品牌农业、互联网+农业、创意农业等;旅游风情小镇,主要围绕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等独特旅游资源,培育创建历史文化、休闲度假、自然生态等旅游风情小镇,充分体现旅游资源独特、风情韵味浓郁、自然风光秀丽,精致打造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品牌新亮点;历史经典小镇,主要为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工艺的经典产业或民俗文化传承,如食品、酿造、云锦、农民画等传统优势产业。

  创建要求——

  五个“突出”明确路径

  产业上“特而强”、功能上“聚而和”、形态上“精而美”,这是淮安特色小镇培育的基本方向。“意见”就创建市级特色小镇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

  突出特色优势,打造产业升级新平台。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做精做强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主导特色产业,成为全市创新创业新高地、发展动能转换新样板。 

  突出改革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特色小镇投资建设和管理,支持由特色产业内的骨干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或行业协会商会牵头,组建多元化、公司化的管理运作平台。创新审批制度,对“零用地”技术改造等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试行“不再审批”。

  突出功能叠加,丰富公共服务新供给。注重生产、生态和生活有机融合,围绕“产城人文”四位一体,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智慧城镇建设。

  突出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小镇。策应苏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要求,科学编制生态环保规划,管控生态红线,彰显生态特色。

  突出整体推进,明确规划建设新标准。在空间布局上,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核心区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在投资强度上,主攻产业、谋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其中高端和先进制造小镇创建期3年累计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

  创建程序——

  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特色小镇创建,按照“创建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明确重点、分批推进。市规划部门对特色小镇综合性规划组织评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经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创建名单。

  建立市级特色小镇季度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公布达标小镇名单并兑现相关政策。完不成年度目标的特色小镇退出创建名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

  政策支持——

  土地、财政、投融资向小镇聚焦

  “意见”从土地、财政、投融资等三方面激发小城镇经济活动,助推特色小镇创建。

  强化土地保障。对市级以上特色小镇,根据实际需求,优先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优化财政扶持。整合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涉农资金,将列入市级以上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相关引导资金补助范围。

  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组建市新型城镇化引导基金,推动市、县区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特色小镇产业投资基金。   

  此外,“意见”还从建立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绩效评价等方面强化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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