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左文东 通讯员 朱华伟
本报讯 近年来,市科技局通过建章立制、过程监管、信用管理等手段,不断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日前,根据《淮安市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市科技局对17项不能继续实施或难以完成合同书任务和目标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终止(中止)。
对终止(中止)项目,市科技局将配合财政部门追缴结余资金;对强制终止(中止)项目的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将按照《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记录“较重失信”1次,并相应取消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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