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网

淮安市自媒体协会主办
— 创新 协作 开放 —

金湖法院微信远程调结跨省纠纷

 

  ■ 伍晓伟 鲍相华

  

  

  本报讯 近日,金湖法院利用微信服务平台,成功调结一起被告在山东省潍坊市的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

  金湖某电梯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潍坊某机电公司出售价值51000元的产品。但产品交付后,潍坊某机电公司未能如期向金湖某电梯公司结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未果,金湖某电梯公司将潍坊某机电公司诉至金湖法院

  该院承办法官邹政斌在与潍坊某机电公司电话联系中了解到,案情并不复杂,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充分,双方争议焦点仅为金湖某电梯公司没有向对方提供产品验收资料。邹法官分析认为,案件调解的可能性较大。考虑被告方路途遥远,且案件标的额不大,到庭应诉免不了来往舟车劳顿,还要增加开支。为此,邹法官提出运用微信平台远程调解的方法,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于是,邹法官将诉讼材料、开庭传票、证据交换等材料连同自己的微信号分别发给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组建单独的微信群。5月10日上午9时,各方如约上线。在邹法官的主持下,不到20分钟,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很快一份盖有金湖法院印章的调解书上传给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签名确认。至此,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对这样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被告方潍坊市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感叹道:“微信远程调解,省去了万里折腾,真便捷!我要为法院点赞。”

  开展微信运程调解只是该院发挥“互联网+”作用的一个方面。据该院院长陈来强介绍,近年来,随着众多人员外出经商、务工、创业,给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人难找、送到难、缺席庭审等问题普遍存在。新形势、新问题倒逼观念、方法转变。该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互联网+”模式,开通网上QQ和微信视频传输功能,突破地域和时间限制,方便与当事人的联络和互动。法官与当事人由“面对面”变成了“键对键”,享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打通了司法便民服务“最先一公里”。通过“一站式掌上平台”解决群众诉求,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掌上平台,已调解结案26件,送达法律文书97人次。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分享:

评论专区

文明上网,理性回复!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