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晓敏
为进一步落实屠宰企业肉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屠宰企业证章管理要求,市农委印发了《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屠宰企业印章、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并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加强证章标识管理。
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制度,明确了证章的保管使用等工作制度;二是统一规范证章标识规格。对肉品品质检验等生产中使用的证、章、标签的大小、式样进行统一,督促屠宰企业配齐印章;三是明确要求生产销售分割猪肉产品必须在小包装上附加肉品检验合格标志;四是落实肉品“双证双章”出厂要求,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出厂肉品必须附肉品检验、检疫证和检验、检疫章。目前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按照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印章进行重新定制。三季度市农委将对屠宰企业证章标志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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