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网

淮安市自媒体协会主办
— 创新 协作 开放 —

金湖县出台 创业引导资金使用办法

■卢海干 王海力

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发挥创业引导资金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金湖县财政局与金湖县人社局综合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并紧密联系该县实际,出台《金湖县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该县创业优惠政策与申请流程进行明确。据了解,该创业优惠政策具体有三大亮点。

一是适用创业主体范围广。凡在该县范围内创业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各类人员,以及创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3年内,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济实体都属于创业扶持对象。二是创业补贴项目多。初始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优秀创业者奖励、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基地(园)运营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七大项,创业补贴资金最低2000元,最高100000元。三是申报流程简化高效。该县人社局对申报程序与流程进一步简化,减少堵点,县财政局高效审核,确保创业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该创业优惠政策的出台,预计每年将有2000余名创业者享受到2000~100000元不等的创业补贴,必将激发创业者积极创业的热情,充分发挥创业引导资金在促进创业及带动就业方面的突出作用。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分享:

评论专区

文明上网,理性回复!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