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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职称外语和 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

 

  ■蒋晓明 陈礼进

  

  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16】356号),市人社局明确了我市职称评审对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并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不再将外语水平与职称评审挂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对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年龄满50周岁的、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将职称外语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不得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按评审权限事先报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层级、不论单位性质,一律不得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更新。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考试,考试合格可登记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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