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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无处不在

 

  ■通讯员 赵大为

  刘小杨

  “淮安中院审务督查工作制度完备,措施实在,成效明显,做法值得在全国总结推广。”8月2日,最高法院、上海高院、省法院组成考察组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审务督查工作后作出这样的评价。

  近年来,淮安中院把审务督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重要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司法作风、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今年4月份,淮安中院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淮安经验在全省推广。

  “五位一体”让督查全覆盖

  “6月21日上午第九法庭和第十法庭开庭时,庭审法官的着装不统一(第九法庭法官着制服开庭,第十法庭法官着法袍开庭)……”淮安中院对6月份全市法院庭审等工作监控情况进行通报。“7月21日下午14:10,第3法庭开庭时,原告席和被告席的席位显示屏未显示‘原告’和‘被告’字样,”7月17日—21日监察监控中心通过监控抽查庭审发现以上违反规定行为,将情况进行通报。“日常检查、实时监察、审务督察、专项督查、司法巡查”构成淮安中院“五位一体”督查体系,该体系既抓本级机关,又抓全市法院,全方位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淮安中院先后对全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2次、专项督查2次,对中院日常检查24次、节日廉政督查2次,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超长期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和跟踪督查,对执行暂存款、违规在企业任职取酬等进行专项督查。去年9至10月份,淮安中院分成2个司法巡查小组,由院领导带队,采取访谈、民主测评、调查走访、案件评查、财务审查等多种形式,对9个基层法院开展集中司法巡查,对于司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程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创新手段让督查有特色

  走进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监控中心,映入眼帘的是面前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屏幕,中院和8个县区法院及所有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安全检查、审判开庭、调解谈话、信访接待等场所一览无余,只需要轻点鼠标,相应场所的实况直播就会放大在屏幕上。

  2011年,淮安中院在全国率先建成监察监控中心,集谈话庭审监控、安检保卫、审判流程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同时,成立中院监察监控中心专职机构,由专职人员对全市“窗口”部门实时监察监控,对监控情况进行每天记录、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开启司法行为“实时在线”督查新阶段。仅今年以来,监控中心就监控全市法院庭审(谈话)962次场、诉讼服务965场次、安检1199场次,发监控情况通报6期。

  淮安中院审务督察创新不止于此,为了解决专职审务督察人员少、专职督察人员与干警都熟悉的实际问题,在督查人员选派上,该院先后聘请4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中院廉政监督员。迄今为止,廉政监督员共参与中院审务督察20余次,提出问题及建议近百条。

  健全机制让督查显实效

  淮安中院从制度入手,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先后修订完善《刷卡考勤管理规定》等8项制度,从上下班考勤、干警着装、诉讼服务、庭审接待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规范标准和督查方法及结果运用,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接受监督成为习惯。

  按照制度规定,今年以来,淮安中院印发机关作风建设通报24期,点名道姓通报上班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等现象68人次,通报曝光并整改问题66个。该院将机关作风建设检查通报列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部门人员被通报的,依据考核办法,扣部门相应分值;部门人员年内被通报10人(次)以上,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干警个人被通报1次,扣个人相应分值,全年累计被通报3次的,不得评为先进且目标考核为三等奖,有力促进了司法行为规范和日常作风养成。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于纪律作风方面问题共提醒谈话47人次,函询26人次,约谈2人次,通报批评16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人次,停职检查1人次。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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