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永宁
本报讯 为不断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金湖县司法局采取“三开展”,加快推进城乡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柳厅长在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其他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开展研讨,确立目标。
二是开展对标找差。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精准发力,对照省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逐项梳理,查找工作缺失,并列表排出,做到一目了然。
三是开展逐项交办。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梳理出的问题,按照司法行政各科室服务职能,逐项进行交办,交办单上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工作事项、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明确终极目标、明确奖惩措施。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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