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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交警开启全民举报交通违法模式

 

  (上接A1版)

  交警部门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人所提供的照片不能作为核查处理的有效线索,不予采用和奖励:举报的机动车违停行为已被其他市民先行举报,被公安机关发现正在查处或已经查处的;举报的违停行为的图片不清晰、不连续,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特征、违法过程(行为)和违法地点的,或原始违法图片有篡改嫌疑的;举报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或者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不在上述举报内容和地区范围内的;其它具有不应当奖励情形的。

  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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