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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积极助推 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工作

 

  ■ 朱建轩

  今年以来,洪泽区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落实 “两聚一高”、推进“两大目标”,以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重点实施10个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为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重视主动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工作。成立了区农村相对集中居住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室五组专项抓的工作格局,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相对集中居住村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必须按照既定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聚焦重点、全力突破。

  目标引领重点抓。该区积极主动与市相关部门对接,超前制定了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了每个年度、季度、月度,确保了各镇(街道)任务明、底数清。同时在全市率先草拟了《2018年度洪泽区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目标考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完成了意见征集,按照考核办法,全区将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发一期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比,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抓实、抓好、抓到位。

  整合资金统筹抓。该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先行引导作用,利用各类政策资源,整合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文教卫、建设用地“双减量”试点等项目资金,聚力于农村新社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并对各镇、街道在农村相对集中居住村庄建设过程中腾退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双减量”试点标准,即由区财政按每亩7万元给予补贴。同时积极探索在镇区或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有较好发展空间和增值的区域,布置集中居住点,进而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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