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广军 唐玉华
本报讯 近日,金湖县渔政监督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东偏泓以南水域进行电鱼。
接到举报后,该大队安排4名执法人员,兵分两路迅速赶往案发现场水域,对正在从事违法电捕作业的渔船实行包抄,当场查获参与电捕人员纪某、华某,缴获电捕渔船1条,电捕器1台套及捕获的黑鱼、鲤鱼、鲫鱼等约25公斤。
在执法现场,执法宣导员对二人违法电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批评教育后,并向其宣传了国家《渔业法》的相关规定,讲述了电捕鱼造成的危害和违法后果。随后宣读了没收渔船、电捕器、捕获物、罚款4000元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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