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吴光明 王涵
本报讯 2017年一天下午,张某在某小区工地不慎摔倒当场死亡,亲属为各项赔偿费用与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发生纠纷,要求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一百三十万元。
事故发生后,清江浦区闸口派出所及街道办都很重视,积极配合区调委会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施工方认为死者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要求尸检;死者家属认为是工地上没有防护栏原因导致死者摔倒,况且死者是工地施工人员,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员多次深入工地了解情况,反复向双方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耐心劝导双方要依法维权、依法担责。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一次性赔偿包括不限于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工伤意外保险理赔金等一切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各项费用115万元。
该起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源于调解员调动整合包括街道办、派出所及死者近亲属在内的各方力量,形成大调解格局,同时深入了解纠纷及当事人情况,依法有据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有效促成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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